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采购人与履约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函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1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的产品维修、更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负责,若成交人售后和质保时间超过采购文件要求的(指售后服务更好、质保期更长),以超过的为准。质保开始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本次采购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由成交人负责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修理、更换部件及人工费用等)由成交人承担。在质保期外,提供产品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采购的产品因数量原因,采购人可作数量增减调整,成交人不得提出附加条件。
3.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实行安装施工管理,做到安全施工、安全维护。若发生治安安全和施工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所有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须将: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对其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发送到四川企昂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进行报名,递交响应文件同时需要递交报名材料原件。金年会棋牌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