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平坝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结合“减量控大”安全守护行动,为有效增强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文明意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保障道路文明畅通,维护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一条,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等规定,我大队拟于2020年11月16日正式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摄录机动车超速、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安顺市平坝区上瑞线m公里处。限速值:小型汽车限速80km/h,大型汽车限速60km/h,摩托车、农用车、公交车、拖拉机限速40km/h。
3、安顺市平坝区贵安大道上行39km、下行38km+800m,限速值:小型汽车限速80km/h,大型汽车限速60km/h,摩托车、农用车、公交车、拖拉机限速40km/h。
原标题:《【公告】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