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
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4年10月18日起,对市辖区部分路段实施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抓拍,对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取证拍照并依法予以处罚,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查询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现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抓拍的具体路段、点位、违法类型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区间测速路段2处,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饶盖线米(北二环路与人民大街交汇立交桥)至烟辽线km/h;烟辽线米至饶盖线米(北二环路与人民大街交汇立交桥),限速80km/h。
二、新增信号灯路口2处,抓拍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新增禁止机动车逆向行驶路口1处,抓拍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原标题:《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辖区道路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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