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无感大数据采集与可视化平台(二次)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无感大数据采集与可视化平台(二次)
标项名称:标项1:新疆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无感大数据采集与可视化平台(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教育机器人实训平台、分析服务器、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存储服务器、授权服务器、工业机器人、教师纸笔智写板/笔、学生纸笔智写板/笔、路由器、充电柜、移动内容采集系统1、移动内容采集系统2、移动控制终端1、移动控制终端2、VR一体眼镜、移动固态硬盘、数位板、NAS网络存储设备、全景采集系统、舞台设备套装、便携麦克风、计算节点、显示器、云台稳定器、外挂式无人机全景相机、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全息舱柜、3D全息风扇、无人机保险等,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备注: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1、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地 址:新疆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发售版)新疆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无感大数据采集与可视化平台(二次).pdf